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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退換貨辦法:
(1)收到商品10天內有任何不滿意,可依發票背後之「折讓證明單」之說明,將商品、原彩盒包裝、配件、發票及贈品一併寄回指定地點,並請於寄出2天內電洽客服專線0800-212-040,由客服人員協助處理退換貨退款事宜。 (2)若為商品瑕疵產生換貨需求,我們將提供到府收回之換貨服務。
2. 下列情形恕無法接受商品退換:
(1)已逾10天商品鑑賞期(以到貨日算起10天內)。
(2)經剪標之服飾類商品;而內衣類商品基於保障消費者個人衛生,除品質瑕疵外,一經拆封或使用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(3)因個人因素所造成異味、髒污、損壞(附著了化妝品、香味、臭味…等)。
(4)經拆封後的化妝品、保養品、保健食品…等個人商品。
(5)特別標示之商品經拆封,如品牌精品、遊戲、軟體、電子類商品、影片(DVD、VCD、CD)、美食...等。
(6)特別量身訂製的商品 (提供修改服務)。
(7)未完整退回商品、原商品包裝、配件、說明書/保證書、發票、贈品。
(8)購買金額扣除退換貨後,未達滿額送等活動標準,且未主動退回贈品 。
(9)美食食品類商品因衛生因素考量,除瑕疵品外,不接受退換貨。
(10)如需取消訂單,請來電與客服人員聯繫,如訂購商品已寄出,恕無法取消訂單。
※以上退換貨說明因部分商品有特殊限制,將於各商品頁說明,請您務必特別留意。
3.貨款退回方式:(收到完整退回之商品及單據後執行)
(1)信用卡付款:直接退款至原來的信用卡帳戶。 (2)現金或門市付款:以電匯方式退款,但退款金額在300元以內者,將直接轉入您的購物抵用金帳戶中,供您下次購物使用。 (3)購物抵用金付款:直接退款至原來的購物抵用金帳戶中。 (4)瑕疵換貨之郵資將直接退至購物抵用金帳戶內,供您下次購物使用。
※注意事項 ◆商品寄回時,請務必密封完整,避免物品中途遺失或損毀。 ◆商品寄回之貨運收據,請保留至退款完成為止,以利後續查詢追蹤。 ◆扣除退、換貨之實際購買金額,若未達加贈、加購之活動標準時,原加購及加贈品將以原價販售 ,並自『應退款金額』中主動扣回二者之差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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